离婚协议书在哪里签署?
桐庐刑事律师
2025-04-10
离婚协议书可以在以下地点签署:1.双方共同选择的具有公证资格的机构;2.社区或村(居)民委员会;3.律师事务所;4.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5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应亲自到民政部门登记;也可以通过离婚协议设立、变更或撤销。因此,签署地点可以灵活选择,但需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5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应当共同到民政部门登记。第二千零一百八十一条规定了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在具有公证资格的机构、社区或村(居)民委员会、律师事务所等地方签署离婚协议书。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3条指出,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应当得到特别保护。第1055条规定财产分割协议应当在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否则可能导致无效或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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