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工程承包领域的注意事项!
桐庐刑事律师
2025-04-11
在建筑工程承包领域,作为一名专业律师,我会特别关注以下几个关键问题:首先是合同履行中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条,承包人必须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工程,否则可能面临返工、减少付款或解除合同的风险。其次是延期问题,如果因发包人的原因导致延期,承包人有权要求延长工期甚至增加工程价款,如第六百二十三条所述。此外,安全和隐患的问题也至关重要,任何一方未能满足安全要求可能会被追究连带责任。最后,关于争议解决,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条:承包人按照约定完成工程,发包人应当接受。如果发包人提前使用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负责,除非承包人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三条:因发包人的过错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已经完成的部分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标准支付相应的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一条:建筑物的承包方和设计方对以相同目的使用建筑物的安全负有连带责任,如因设计缺陷或施工质量问题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受害人可以选择向任一方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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